因为香港长期是一个“自由窗口”,香港很多的工商界人士与英美日等国家的企业或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担心一旦“23条”立法后,自己的利益就可能受到损害。
比如,李半城,你说他是爱国的呢?还是不爱国?
梁振英发出了声音:不要低估中央处理香港问题的决心。
总之,有了依法治国的思路,香港的问题就突然明朗了起来,香港迎来了从大乱到大治的转折。
中央决定不再“放养”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第一,香港老百姓在反中的洗脑下,已经取得绝对的优势,再这样下去,有可能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现在,美国把中国当成头号战略竞争对手,对中国发动贸易战、科技战,毫无底线的抹黑中国、攻击中国,甚至特朗普叫嚣着要和中国完全“脱钩”,所以我们已经没有了任何负担。
这点我们不多说。
以前,中国采取“一国两制”的背景主要有两个:
另外,在台湾独派势力的不断洗脑下,和平统一台湾已经没有可能了,等待台湾的将是“武统”。
所以,中央对香港国安立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们有最终解释权。
有人或许会有疑问:香港的司法机构都是外国大法官,立法后他们能“秉公执法”吗?
谁告诉你一定要由香港的法院来司法的?既然立法了,如果香港法院不能胜任,那么自然有能胜任的机构来保证法律的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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