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板街退出资料收集12月22日

用知识和智慧武装起来 :

第一、P2P是合法报备的已经获得银监会立法,GONGAN部保护,工信部监督,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认可的互联网金融。

第二、在P2P上完成的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投资合同关系。

第三、P2P平台是中介企业,出借人不是平台的股东,平台企业亏损与出借人没有任何关系,P2P平台单方发布的清盘公告本身就是触犯了法律,承认其自融和诈骗。

第四、P2P平台清盘中,擅自将出借人与债务人之间合法的的合同关系,转移为出借人与平台之间的不平等的条约-即所谓兑付计划,本身就是严重的侵权行为,是赤裸裸的掠夺和犯罪。

第五、P2P企业在未完成出借人与借款人合同关系完毕前清盘的,一定是自融的资金池企业,严重的还涉及集资诈骗。

报案步骤

1.铜板街法人何俊诈骗资金。鼓吹理财产品安全有三方银行合作。不触碰投资资金。收益年利率达6-25%。欺骗我们投资。甚至让我们拉朋友购买后给我发奖金。提成以铜板形式发到账户。铜板可以充话费用。我们现在要求退出。他们扣留资金不给。欺诈和非法扣留投资人资金。

第一如果警察说我们投资不合法。你告诉他们P2P是合法报备的已经获得银监会立法,GONGAN部保护,工信部监督,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认可的互联网金融。找文件和他理论。第二如果他们警察说合同纠纷不属于刑事犯罪,你告诉他们。

在P2P上完成的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投资合同关系。现在是他们鼓吹第三方银行监管不碰资金。目前这些都没有。还在运营。

第三,如果警察说没有倒闭跑路。铜板街是中介正常运营。没有倒闭。你告诉他们警察,P2P平台是中介企业,出借人不是平台的股东,平台企业亏损与出借人没有任何关系,P2P平台单方发布的清盘公告本身就是触犯了法律,他们非法扣留我们资金违法。涉嫌诈骗与宣传事实不符。有传销模式。必须承认其自融和诈骗。

第四,如果警察说,P2P平台清盘中,政府部门监管的呢有政策呢。你就告诉他们。铜板街擅自将出借人与债务人之间合法的的合同关系,转移为出借人与平台之间的不平等的条约-即所谓兑付计划,本身就是严重的侵权行为,是赤裸裸的掠夺和犯罪。是传销模式是传销组织。

第五警察说您们不属于刑事案件,你就说P2P做为中介企业在未完成出借人与借款人合同关系完毕前清盘的,一定是自融的资金池企业,严重的还涉及集资诈骗。私自扣留投资人资金。这是不是诈骗非法集资。按照以上步骤找法律条文。打印出来。带上。并录音先上不接受不立案依据是什么。让警察签字。如不签字请让他给你找谁。需要什么资料。去时候带上银行流水。铜板街所有交易流水。和铜板街鼓励大家拉人头的宣传单。最好是打印出来。还有你的铜板兑换积分。所有能想到的都去准备。录音并告知警察。如果不立案我将到上级。如果不指明我去找那个上级我就投诉不作为。知道吗?

给铜板街:以证明不参与投票

大家抓紧时间在24号前发邮件,都不愿意看到兑付方案通过投票,如通过,政府就默认即是铁板钉钉要执行的方案了,为避免刷票,避免马后炮质疑投票结果,提前给自己防范风险。请立即给铜板街的咨询、投诉、举报电子邮箱:support@tongbanjie.com发邮件(已找客服核实,可正常接收邮件),写明铜板街账号,在投本金,表明拒绝投票立场,要求重新制定方案。

模板:

杭州铜板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本人在此表示不同意2019年12月10日“铜板街旗下网贷平台退出对付方案(征见意见版)”A、B方案,因投票通道无“拒绝投票”选项,特此发邮件表明立场。请铜板街按照网贷行业相关法规指导提供谈判机会重新制定方案。

铜板街账号:

本人姓名:

确认函当前在投本金:

打02812363人民银行电话要求新网给提供流水,具体怎么说可参考:

我已经联系过新网银行,拒绝提供个人二级账户的流水明细,要求找平台,平台拒绝提供,我需要自己账户的流水合情合理,我报案需要用,银行有义务配合企业

0571-12345 市长电话

0571-87935873杭州金融办

0571-87053347 浙江省金融办

0571-85253076 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71-85256479 杭州金融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

0571-87057327浙江省信访局

0571-87935193杭州市西湖区信访局受理投诉电话  

0571-110浙江派出所

057187993095;057185256479杭州金融办电话

律师对于铜板街的提问:

Q1:无论最终投资人选择了A方案或是B方案,平台后续可否给出具体的时间表和兑付进度表,严格按照双方达成的合意执行?

Q2:平台对于A方案或者B方案的兑付保障具体措施是什么?平台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可否与投资人签署连带责任担保?

Q3:如果平台没有严格按照最终达成的合意执行兑付,投资人已经放弃的债权金额,包括已经认可的历史利息折抵本金条款和一切变相债权打折条款都将作废,作为方案的前提条件写入方案是否可行?

Q4:平台自身运营数据,包括财务数据,资产情况,股东入资情况可否向投资人公开?

Q5:是否可以向投资人提供投资对应的底层资产详细信息,便于投资人了解资产真实情况?

Q6:是否可以公布存量不良资产详细情况?

Q7:可否向投资人开通原始电子合同、电子资料下载通道,便于投资人核对历史资料和数据?

关于铜板街的情况,汇总几条律师提出的意见:
1、没有证据证明铜板街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够不上刑事罪,告到派出所很难立案;可行的办法是通过民事违约告到法院,由法院立案调查,出借人与铜板街打民事官司。
2、借贷合同涉及出借人、借款人、铜板街三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终止都属于违约行为;没有行政指令、没有法院判决、没有其他不可控因素的情况下,铜板街不能单方面解约,更不可能单方面提出善后意见,否则就违反合同约定,这也是我们跟铜板街打民事官司的基本依据;
3、我们已经知道铜板街至少从11月起就开始筹划退出事宜,不过知道12月3日才终止产品发标,这个可能涉嫌欺诈,但需要证据证明他们确实是11月甚至更早就决定退出P2P领域;就是之前的3.99%手续费第二天5.99%转让费的事情应该是这样

4、铜板街官网也承认,其行为受《合同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约定,但后三部规范都是下位法,出借人、借款人、铜板街的关系是由合同法约束的,这才是基础;
5、《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网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出借人通过铜板街平台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并获得借款人支付的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铜板街官网承诺遵守上述规定,但其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上述承诺。

录音内容:

首先,第一律师说了,我们一定不要走刑事诉讼,也没有必要去报案,立案的,我们走民事诉讼,没事,诉讼的话我们是可以保证就是民事诉讼,他不会去侵害我们的。利息和本金的,大家就不要担心这个事情了,记住一点,我们走民事诉讼我们要走的。
第二,铜板街没有任何权力收割我们的历史收益,它只是一个中介平台,我们所有的历史收益是由我们的借款方给我们的,就是我们把钱借给了借款方,借款方,他们提供了这部分收益,一部分让中介收到了,他们提走了。一部分给我们这些借款人。这不是有铜板街给我们的,所以不能由铜板街收走,他没有这个权利,在法律的定义上面,不存在本金是咱们的原始本金,咱们的本金就是在投本金,所以铜板街在湖泊胡诌乱扯。

这点儿是可以证实的,肯定是可以证实的。让明天去跟铜板街谈判的人,问铜板街就是说你们所谓的律师团找到的这个,本金,是指我们的最原始本金的这一条文是哪个条文,找出来我们看一下好不好,对不对,你们如果找不着,那么你们就涉嫌侵犯我们的就是在投本金,你们就是违法了。一定记住民事诉讼哈。

第二的话,还有就是关于他那个11月发新标,这个是否涉嫌欺诈,这个这么说吧,咱们确实是有很多人,手,里边儿,有11,咱们第一天就是说,12月,4号的时候。我现场代表有去问。有的他们代表铜板街的律师,律师,代表团,还有会计所,还有铜板街的代表人。确实从他的原话里面说了,他们从11月初就开始清退了,对不对,然后呢,我们不知道吗,这句话。但是如果就是有一个文儿,就是有这种清退的文的话,他是肯定涉嫌欺诈,但是如果没有文儿,就是律师的意思,说,怕这个人到时候撇的一干二净的,这个人不是铜板街的人,我们不认识他,他也就完了,对不对,这个事情不成立,所以涉嫌欺诈,这个事情,他说可以提。但是说。真正的就是说是。管用的地方,不管不太管用,懂不懂,可以问,可以提哈。
还有就是关于3.99这个事情,3.99这个利息的问题哈,就是很多人提到了3.99这个利息的问题,那么3.99,这个利息是违法的,他是涉嫌违法的,我们必须要找到什么,所以又回到原点了,我们一定要找到我们的合同。因为我们所签的合同,里边儿肯定是有我们不能够提前终止这个事情对不对,就是我们不能提前把这个钱取出来,无论我们交不交违约金,无论我们要不要利息,既然我们投入多少钱,除非是到期,否则,提前一天我们都不能单方面的取出来这个钱对不对。所以,所以铜板街如果出现了3.99这个事情的话,是铜板街单方面的,就是违约了,改了这个合同,同意有人可以取出来,那么他是需要一个正式的通告的,他隐藏了隐晦的告诉我们的话,暗示我们的话涉嫌违法。

诉求:

请大家扩散并传达给出借人谈判代表。以下是我从微信维权群“团结就是力量”中概括的谈判要点。
根据(微信名)可怜铜粉的语音、群内其他投友的发言和我的个人观点整理如下,明天(12/12)谈判:
1.一上来先明确A、B方案必须废止,并终止对不合理方案的投票。(如果铜板街股东需要讨论时间,可以给三天)眼下铜板街一切单方面清退行为必须终止。
实际上,如果我们不同意清退本身这个举措,不要说方案了,如果用户不同意清退本身的话,他们(铜板街)有责任帮我们清偿债务,按照我们的原来的债权关系继续履行。所以说目前问题不应该是我们得选择他的哪个方案,清退公告这件事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都值得商榷;
2.已付合法利息是我们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再借出属于我们的本金。大前提是,铜板街不能收割之前的债权到期的(已结付)历史收益。然后谈的是在投本金和在投利息怎么兑付的事情,这才是本次清退的主体。历史(已付)收益、已完成的债权关系不在本次清退主体的谈判范围之内,这必须明确。
具体来说,出借人所有的债权结束,得到的合法收益,就是我们的个人资产,就是我们的本金。所以第一个要明确他们提供的这个债权的合法性,如果他们(铜板街)以前给用户的那些短期的(已结付)债权都是合法的,那我们的利息就是合法所得,就是我们的个人资产,不存在给他再收割回去的道理。如果提供的债权是违法的,那铜板街公司就违法了,他公司违法的话就要司法介入。所以让铜板街对于公司提供的这个借贷是否合法作出解释,然后(用户代表)就其解释再说。
他(录音里,或为铜板街工作人员)讲的这种债权是出借人只有一个债权,是在还没有兑付完成的情况下,所有的收益是承担风险的。但是实际上我们总充值的金额是由多个独立的债权组成。在其中有大部分债权已经结束(还款付息)的前提下,如果首先他(铜板街)明确这个借贷是合法的,那我们的利息就是合法所得,也就会成为我们的个人资产。个人资产在投入的时候就是我们的本金,他们(铜板街)现在所说的风险也只是我们债权未到期部分的债权的利息;
三,不能和铜板街纠缠数据,大幅推迟开始兑付的时间。我们谈判的根本诉求是使铜板街把在投本金以最快的速度还给用户,利息分时间进度给我们用户。不能和他们纠缠其他方面,拖慢实质性的还款。
我们收集证据无非是想把(在投)本金保住。谈判中要记住,查数据也好,公布数据也好,第三方介入也好,其实最终想得到的就是应得的收益。千万不能舍本逐末,变成只是针对数据。如果对方只让步数据,或者只让步其他的,而闭口不谈在投本金这些根本性的东西,(那就是在绕圈子)到最后还是遥遥无期。要记住我们最根本的诉求。谈判的结果不能是政府介入进行数据审查,(耗费)三个月、五个月,然后再根据审计或者核查的结果(处理)。
如果明天(12/12)就算谈不出来理想结果,也千万不能答应什么事情。比如说答应(铜板街)数据公开,由第三方介入审计,三个月以后再出结果,根据数据审计结果再出清退方案。除了对方(铜板街)说“在投本金(在具体的短期内)给用户钱”能答应以外,其它的过程性的措施绝对不能答应(不然面临巨大的跑路风险);


https://view.inews.qq.com/a/20191218A0F3US00?uid=939244130&chlid=_qqnews_custom_search_all

12月3日铜板街官方微信公告退出网贷业务,并且于2019年12月10日前公布兑付方案,12月10日晚上9点,铜板街公布了兑付的两套方案供投资人投票选择,关键是两个方案是铜板街公司站在自己的角度设计的,事先没有征询过投资人的意见,方案发布后,铜板街社区短时间内出现了1万多条的评论,铜板街的社区一篇反对之声,看投资的评论,一阵心酸。

1、铜板街兑付方案

铜板街给出了两套兑付方案。

A、本金分期兑付方案,保障投资人的待兑付本金,预计于明年的6月30日前完成兑付

B、本金优先分期兑付,利息劣后分期分配,预计于明年年底完成兑付,保证投资人的待付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存款利息分配收益。

A方案是保障待兑付本金,但是没有收益,B方案是用时间换利息,但是利息不是按照投资利率计算,按照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具体存款利率是多少,方案里面没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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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字面上看这个两个方案,好像没有什么问题,最差的情况下投资的本金能够有所保证,没有那么简单,问题出在待兑付本金上,铜板街对待兑付本金的定义不是投资人理解的在投的本金,待兑付本金=出借人历史充值总金额-提现历史总金额。相当于用户的历史收益被抹掉了,对在投金额为0的客服没有影响,在投金额不为0的客户,全部受影响。

(1)在投金额为0的用户没有影响,全部已经兑付,没有影响

(2)在投金额不为0,并且有历史收益,历史收益被抹掉

A用户过去在铜板街总共充值了10万元,总共提现了12万元,历史收益为2万元,再投本金还剩2万元,按照待兑付本金的方案待兑付本金=10万元-12万元=-2万元,不仅再投的本金2万元和利息没有了。难道还要倒贴2万元给铜板街?

(3)在投金额不为0,没有历史收益

A用户过去在铜板街充值了10万元,提现了0万元,即历史收益为0万元,按照待兑付本金的方案待兑付本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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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铜板街的说法,两套兑付方案出台的背景是(1)逾期和坏账上升 (2)逾期追踪困难,铜板街不自营资产端,追踪是合作平台的事情,不知道铜板街的说法从哪里来 (3)风险保证金耗尽,这些投资人可以理解,但是方案中对老用户是不公平的,历史收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完毕,兑付方案加上历史收益是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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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兑付方案发布后,投资人的反馈

铜板街兑付方案发布后,铜板街的APP社区短时间内出现了万条评论,评论里对对收割历史收益非常不赞同,总结评论,投资人有4大不满:(1)反对收割历史收益 (2)兑付时间太长 (3)没有明确的兑付比例 (4)网贷历史数据统计中私自将当前本金改为投资金额。

综上所述:铜板街兑付方案确实不妥,不管是A方案还是B方案,通过收割历史收益进行兑付,意味着4万多当前投资人(代收本金不为0)代收本金是不能够完全拿到的,更别谈在投的利息,铜板街要这么玩下去,估计被刑侦的可能性很大。

报案书

报案人:

犯罪嫌疑人:杭州铜板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文三路478号华星时代广场A座23层A2305号,法定代表人:何俊。

报案内容:

犯罪嫌疑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事实与理由

铜板街app系由杭州铜板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即本案犯罪嫌疑人)开发的一款软件,犯罪嫌疑人对外宣称对出借人0逾期,风险可控,收益回报率高风险小,经历多轮融资风险准备金充足,报案人于 年 月 日开始通过铜板街app进行投资理财,截止至目前报案人在投的资金为元。2019年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突然号称内部股东的融资都已代偿完毕,无法偿还目前出借人的在投本金和利益,并公布了征求意见版的兑付方案。经查询报案人发现其自己在平台上的网贷记录与实际网贷记录不同,犯罪嫌疑人在发布公告后私自更改报案人网贷历史信息确认函内容,隐藏电子合同进行后台私下更改的行为,意图非法侵占报案人的投资款。

报案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强制清退并出具的兑付方案,私下更改平台投资者电子合同,妄图收割投资者已完成出借合同的所有收益以达到其非法占有报案人资金的目的。犯罪嫌疑人在不具有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情况下进行互联网理财,在出现风险出借合同逾期率过高的情况下仍然在吸引公众进行投资,导致目前41355人无法取回自身投资款,涉及金额共计41.6亿。其行为恶劣、情节严重,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经济秩序,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望公安机关依法严惩,以维护报案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经报案人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资金管理混乱,未按银监会的规定一直将资金保存在银行资金存管账户,目前上述投资款及收益已进入犯罪嫌疑人自身账户,随时存在被转移的风险。犯罪嫌疑人也存在曾使用报案人资金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从事非法资金结算业务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也曾存在公司员工的名义将吸收到的资金出借给有需要的个人的情况。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该行为符合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报案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特向贵局报案,请求立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之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此致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报案人:       

年    月    日

附件:

1、报案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相关的投资理财协议

3、报案人提供相应的投资款转账记录、网站截图等证据

浙江省委巡视组进驻20个单位,举报受理方式全公布https://mp.weixin.qq.com/s/lr6wpwwj_azGmDcm957ogA

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https://jubao.nifa.org.cn/ipnifa/ReportServlet?action=toBao

需要提交身份证照片、合同、交易流水单等证据,文件请按照附件内容命名,附件大小限制在1M内,支持文件格式:zip, jpg, rar。若有其他证据,也都可以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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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务网【浙江政务】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

杭城议事厅【杭网议事厅 | 杭州民主民生权威平台 – 杭州网】http://hwyst.hangzhou.com.cn/

金融办【杭州金融】http://jrb.hangzhou.gov.cn/

投诉到浙江省长  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416.html

浙江政务监督网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xinfang/submitPage.do

浙江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do?method=suggest&xjlb=1

杭网议事厅http://hwyst.hangzhou.com.cn/?uxjrp.html

中纪委举报投诉http://www.12388.gov.cn/

国务院投诉网站https://tousu.www.gov.cn/zwfw/index.htm

杭州省长投诉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416.html

我向总理说句话: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国务院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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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总理,请您为我们老百姓当家做主,我们铜板街的受害者需要您的帮助。

1.我们投诉铜板街公司打着良退旗号,欺瞒政府。非法侵占用户历史收益,偷换本金概念。

2.铜板街目前解除了第三方银行合作,账户及资金没有任何监管,为所欲为。

3.铜板街在11月还在发放新标,这是在公司明确12月退出网贷的情况下,涉嫌欺诈。

4.铜板街目前为止给出的兑付方案,全部建立在非法收割用户历史收益的基础上。在用户不接受的前提下,仍然强制推行,且投票选项没有不同意任何方案的选项。铜板街的出借人有四万余人,出借金额庞大,达到41亿元。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容易造成社会问题。

5.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铜板街随意修改私设的投票规则,已经私自变更两次,我们有截图为证,无所不用其极的想要达成自己非法侵占用户本金的目的。

6.良性退出公告发布之前,铜板街突然打开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退出通道,疑似放他们惹不起的特权人士先行离开,避免经济损失。却让我们普通百姓倾家荡产,有理无处诉。我们去当地派出所和法院报案,均不予立案;我们认为杭州金融办监管不力,政府相互推诿,我们无处申冤。

恳请总理,希望可以促成铜板街出台新方案,还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或者立案调查,让法律还我们老百姓公平和正义。

我们四万受害群众,有银行的流水和与铜板街的服务协议,以及各种铜板街的非法收割信息截图作为证据,我们恳请总理帮帮我们,让钻政策漏洞的无良商人自食恶果。

第八巡视组发邮件:swxsz8@zjsjw.gov.cn

尊敬的领导们:

你们好!我是杭州市铜板街金融公司的受害人。铜板街在12月3日公告良性退出,12月10日给出兑付方案。方案中偷换概念,把我们签字确权的在投本金更改为充值减提现差,而且在兑付方案制定,投票,没有任何监管部门和出借人代表参与监督。铜板街4万名现用户的41亿的待兑资金处在混乱没有监管之中。铜板街良性退出的前几天还发了长达九个月的不可转让的标的,这是良退的步骤吗?在11月,过往不可转让标的突然短暂开放高手续费转让功能,我们怀疑铜板街利益输送,让利害关系人下车。铜板街在退出公告期间隐匿过往合同,擅自纂改我们签字的网贷历史数据确认单中的关键字,给出的兑付方案毫无兑付细节,完全是拖延时间。受害群众无助求助,杭州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推诿扯皮,听任铜板街钻政策空子,钻法律空档,假借良性退出,侵占投资者过往收益。恳请领导们督查杭州市P2P平台退出乱象,还我们四万个家庭公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人实名举报浙江省互联网金融平台铜板街有限公司,假借响应国家互金良退政策,实则故意歪曲政策,欺瞒本地政府部门,出台所谓“良退”方案,实质肆意侵占投资人在投本金。会让投资人当前正在出借的资金血本无归,牵涉约4万人40亿出借资金。希望国家能深入了解调查,为民做主。

本人姓名:

联系方式:

中纪委举报网站http://www.12388.gov.cn/

2019年12月3日杭州铜板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和APP上发布了《铜板街旗下网贷平台退出兑付方案(征求意见版)》。借口网贷平台行业清理之机,强行侵占出借人财产。杭州铜板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将借款人归还出借人的合法利息据为己有,并称已经在市、区两级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合法有效。对于众多群众反映问题,市区两级党委及政府不受理、不答复,对于群众质疑铜板街所说的该方案已经经过政府备案认可的说法,不否认、不辟谣。对于群众举报,公安部门不予立案、不做报警登记。对于这种为企业充当保护伞,漠视群众利益,强行侵占群众合法财产的行为。希望纪委监察部门能够介入核实相关情况。百姓并未提过任何非分的要求,仅仅是想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要回当前在投的本金。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整治办函〔2019〕83号)之后,湖南、山东、重庆、河北等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均要求保障合法借贷合同的履行。浙江省、杭州市及西湖区金融办均未出台具体公告,并以故意曲解上级文件的方式,充当保护伞,纵容支持网贷平台通过不承认合法借贷合同的方式,侵占群众私人财产。这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诚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良序发展的基石。”相关精神产生巨大挑战!一旦这种方式得到认可和效仿,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将面临崩溃风险。作为党和国家的纪律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监督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持诚信体系不动摇。因此,我们希望请贵部门及时介入,给人民群众一个真实可靠的答案,正本清源,以此提高党和国家的公信力,惩前毖后,在人民心中重新建立信任和诚信意识。

投诉模板

尊敬的领导:

我是铜板街网贷平台受害人之一。您是杭州本地领导铜板街的情况估计您也知道吧!自12月3日平台发布公告宣称要良性清退,之前未通过任何人和任何方式通知所有出借人。而且平台在11月还在出售长期网贷标,看之前的消息11月之前还是十几万用户,到12月平台就剩下4万多用户,这完全不排除他们让一部分人下车继续坑骗剩下的出借人的事实。而且平台公布退出后我们所有资金被冻结了,已经回款的也取不出来了,之前托管的新网银行也和他们解除合约,现在4万人资金全部被他们单方面操控不知道分配去向。之前的合同都被平台隐藏。公告发出一周多才又出了兑付方案,这哪一个方案都是在拿我们的血汗钱开刀!历史收益全被割掉不说就连本金还要再割一回,这是国家的良性清退号召吗?我们出借人被逼无奈自发从全国各地赶去维权,现场接待的人根本就是敷衍了事!来回推到信访局街道办,总之就是拖延时间不解决问题,说是他们的行为都是政府默认了的。杭州市政府难道和中央政府的政策不一样吗?杭州市政府可以对这家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吗?还是CEO老婆樊迪是杭州政协委员背后有人给他强大的后台?作为小老百姓,这些钱是多少个家庭的救命钱,是多少个家庭的全部希望,现在被这个黑心老板套住,我们每天都生活在无比煎熬的痛苦和后悔中。这家企业曾荣获杭州市不少的企业光环宣传活动也做了不少而且投资回报率没有其他P2P公司那么高,老百姓觉得平稳相信政府相信平台,现在企业赚够了钱,借着国家清退来收刮我们的本金,这样的企业家是不是应该列入打黑除恶的重点对象!我们这些维权的人每天忍饥挨饿又饱受煎熬想求政府领导能够尽快调查这家公司,控制高管,兑付方案的种种迹象显示他们都有可能发生卷款跑路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一直良好,清退兜底完全不是问题!可是他们太贪婪了太黑心了,求求领导伸出援手救救这些穷苦的老百姓,还社会安定团结!

感谢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留言!

我是铜板街的一名小小的投资者***,我在此想实名举报铜板街恶性退出,请伸出正义之手!我们需要您的帮助!本人使用***天的铜板街,曾经是我最信任的伙伴,突然得知他们要退出网贷业务,但是银行、基金和保险业务不受影响。当听到论坛大家的声音,看到兑付的A、B方案,以及他们对本金的定义。我终于发出了自己的感慨:寒心、失望!! 铜板街为恶性退出,以下事实为证:

  1. 所谓的退出像是蓄谋已久。铜板街11月份仍在发新标,看似一切正常,引导大家继续投资;但又公布了提现收费的公告,转推银行产品;转让标的手续费也大幅攀升,资金流出变得困难。
  2. 退出突然,没提前通知,不合法规。杭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中规定退出网贷行业,至少应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可是,铜板街到12月2日仍没有公布。在12月2日那天,在投资人问及此事时,客服回答目前还没有得到浙江省清退的消息,公司正常运营,回款正常。可是,12月3日突然公布,要退出网贷业务,并冻结了账户,取消监管银行(12月2日回款都是监管银行新网银行,而12月3日就变成了铜板街自己的账户)。
  3. 涉嫌数据造假。12月7日才开始通知投资人确认网贷历史数据,可是12月6日就跳出了已经有人确认的消息。
  4. 偷换本金概念,名为“良退”,实为恶退。铜板街承诺12月10日前发布兑付公告,结果到12月10日晚上9点才发布出来。而且发布的是征求意见版。他们提供了A、B两个方案,答应兑付本金,但所谓的兑付本金=网贷总充值金额-网贷总提现金额(包括历史已提现金额和保存在铜板街账户余额中的可提现金额),这样一来,就等于不会原数退还目前在投本金了,还成了负数。也就是说,这几年投资的收益所得,都被收割了,白投资了几年。虽然说,投资有风险,但是,之前投资所获得的收益,都是投资者的合法财产,本已属于投资者,且合同已完成结案,铜板街无理由收割;现在的在投本金也属于投资者,他铜板街没理由不退还。铜板街偷换本金概念,巧取豪夺,不仅违反渐江省的《退出引导》规定甚至违法,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更是荒谬绝伦。

下面的例子可以清楚地说明问题。A用户过去在铜板街总共充值了10万元,总共提现了12万元,历史收益为2万元,再投本金还剩2万元,按照待兑付本金的方案待兑付本金=10万元-12万元=-2万元,不仅再投的本金2万元和利息没有了。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杭州铜板街网贷平台的一名出借人。杭州铜板街借响应国家良退为幌子擅自更改我们出借人本金名称,单方设置兑付投票方案,侵吞我们四万投资人血汗钱。表面上征求出借人的意见,在大部分出借人反对的情况下继续投票环节,投票没有任何第三方监管,在铜板街6年,最长合同三年,全都到期执行完成,而且收益本金合法,铜板街无权收割执行完成的合同收益,请您关注杭州金融办的不作为,帮助铜板街的受害者(出借人)

尊敬的郭主席,杭州铜板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杭州铜板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响应国家良退为幌子擅自更改我们出借人本金名称,隐藏合同虚假投票,妄图侵吞我们四万投资人血汗钱,我想问这是国家良退目的吗?国家允许平台任意收割出借人已完成合同的收益吗?在铜板街6年,最长合同三年,全都到期执行完成,而且收益本金合法,铜板街无权收割执行完成的合同收益,铜板这就是违法行为,我们坚决抵抗。?请您关注铜板街兑付事件,请您关注杭州金融办的不作为,督促杭州政府不要用政府公信力坑害老百姓血汗钱,弃民心如弊履!

一、在出借人网贷历史信息确认函中,私自将在投本金更改为在投金额;

二、在平台APP上屏蔽电子合同,私自与第三方存管银行终止合作,现有资金全部流入铜板街账户;

三、退出方案不符合《杭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第八条要求:网贷机构在决定退出时,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在平台及电话向出借人公示告知。而在退出公告出来前8个工作日,依然在发新标。

四、兑付方案投票流程中第四条:计票规则以当前出借人网络待兑付本金为基数,而在12月14日公布的投票规则中有意删除了该条,即忽略不同出借人网络待兑付本金的差别,按人头计票。简单理解就是,平台欠出借人1元或1百万,出借人的投票权重一致。

五、12月10日公布所谓的“良性”退出方案征求意见版,声称出借人可以在社区留言关于退出方案的建议,但当无数出借人在社区留言该方案不合理(只给出了兑付期限时间半年或一年,但无每月兑付细节,也没有第三方机构监管)时,铜板街根本无人理会,甚至直接在12月14号强制开通了退出方案投票通道,完全是自说自话,缺乏诚意。

六、过去的7年,平台一直宣称对出借人0逾期,风险可控;而决定退出时,平台却号称内部股东的融资都已代偿完了,行业风险巨变,无法偿还目前出借人的在投本金和利益。前后说法巨变。

七、平台老板何俊一直说做出借人的守护者,但却在平台决定退出以来,面对4万出借人的众多疑问,却从未出面发声过!

《铜板街退出资料收集12月22日》有一个想法

  1. 3月4日中午杭州铜板街再次出演一场惊天动地的阴谋,就是微博群群主扮猫骑老虎(女性)被铜板街控制,空降一个假的扮猫骑老虎(铜板街的水军男性),神奇的稳坐吊鱼台,把之前所有维权的出借人管理员统统踢出群,留下一个委屈的我作为管理员,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疫前一线护士,微博帐户7364434666,曾因发布过铜板街违法犯罪行为热门而上过头条,因铜板街做贼心虚,怕我的头条对铜板街产生巨大的杀伤力,因此私自把我的微博禁言,被控制不能在微博发布消息。把我变成为一个名义上的虚拟人,现在把我这个虚拟人设定为管理员,(因昨天请别人帮我发到微博后,铜板街才立即把我踢出来了)。我是疫前一线的一名医护人员,我因为被祖国需要,我在用自己的生命守护国人的生命,无怨无悔,然而,铜板街假良退让我遭受前所未有的痛苦与折磨,我无力抗争,一度限入绝望。我在铜板街社区和QQ群也一直被禁,因前天举报铜板街官方QQ才被解禁。铜板街真的很霸道,一直以来用尽各种欺骗,恐吓,诱导,催促等手段引诱出借人投票确认,(隐藏坑害协议),一旦投票确认就上当受骗,视为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1日出台的网络平台治理可以视而不见,目无国法国威!成千上万的人在浙江杭州举报投诉无门。所以受害出借人转向到中央投诉,我昨天打电话给省公安专用举报电话,接电话的说铜板街立案了,我说怎么不知道?他马上又说不确定。他说找金融办,但杭州金融办负责人钟法林对我写的7次国家信访反馈答复意见是一字不变的忽悠复制回复,留下的电话号码也打不通,即使打通听到的是节约用水广告,有一次打通接电活告知竟无钟法林这个人。我抗疫灾又抗金灾,身心疲惫不堪!我把全身心的精力花费在对抗铜板街,铜板街在国难之时违法犯规知法犯法行为已经对社会造成不安定不团结不合谐局面。我不只是为自己,更为那4万多个家庭期待的眼神!我深爱伟大的祖国,只是眼里含着泪花。诉求:“强烈要求尽快返回出借人按合同到期的合法资金,还我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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