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把30年前看的一本刘宓庆老先生的一本英汉翻译的专著贴在朋友圈,那本近600页的书上,我的笔记写得密密麻麻,也算是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勤奋好学的见证。
朋友圈的留言处,有一个家长问我能不能写点我这30多年学英文的一些心得体会。当然可以写,只是这个话题会很庞大,但我还是打算尝试着开始写点,今天,就从大家都觉得很头疼的背单词开始吧。
什么叫熟练掌握英文,在我看来,就是你的听说读写译能力都比较上层次了。这5种基本的语言能力,少了哪一块都不能说你的语言能力如何如何。最少,可以把笔译和口译剔除,但听说读写是要过关的。
这5种能力,归根结底,都离不开你的英文词汇量,你的词汇量越大,对单词的内涵掌握得越是深刻,你的听说读写就越有深度。
现在的90后和00后,比我们年轻时候学英文的语言环境不知道要好多少,但一个尴尬的现实是,在中国,学英文的环境越来越好,但大师级别的人物却越来越少。在我们这代人里,几乎绝迹,在90后和00后身上,出几个辜鸿铭那样的学贯中西的大家,估计也难。
这些年来,都在批评哑巴英语,但我一直以来的观点就是,你的哑巴英语没有学好,你就是开口讲,大约也就只能讲点鸡毛蒜皮的东西,因为你词汇量不够啊。所以,我坚持认为,哑巴英文,是精通英文的一个必备基础。大家知道托福的听力很难,我说不奇怪,因为托福听力的内容,就是打印出来让你读,你都有好多生词不认识,那放到电脑上让你就听一遍,你怎么能听明白呢。
好多家长以自己孩子的英文口语流利,就以为英语多好了,但要知道,这种流利,大约就是你日常生活的内容。
试问,你能和人家用英文说说《金瓶梅》的语言艺术吗(别笑哦)?你能和一个对政治很感兴趣的外籍人士聊聊十年浩劫吗(the Great Culture Revolution)?你聊不起来的。为什么呢?那些单词你不知道讲啊。
我曾经无意中跑到了温UBC边上的一个裸体海滩,遇到一个参加过二战的德国老兵,我们聊了很久很久。为什么聊得那么投机呢,我对二战的历史很熟悉,我的英文词汇量也可以足够支撑我们的聊天啊。你说你不知道敦刻尔克大撤退(the battle of Dunkirk),你也不知道日军偷袭美国在夏威夷的海军基地珍珠港英文叫Peral Harbor,你连这些最最基本的东西都不知道英文怎么讲,你和人家聊个毛啊。所以,就只能聊点where are you from? Oh, you are from Germany, it is a beautiful country。
我不知道现在是怎么了,大家都这么重视英文口语了,只要能说一口所谓的流利英文就开始沾沾自喜了。反正只要你讲的速度很快,没有口音,大家就觉得你英文很牛逼了,没人在意你说的什么内容。我温哥华的一个熟人,很为他儿子的流利英文口语自豪,我这就不明白了,你儿子就是在加拿大出生的,从小就是讲英文,这有什么好自豪的?这不就是个该讲话的年纪可以讲话了的很正常的孩子吗。
何况,讲一口流利英文,不代表你的英文水平就如何了。你看看北京郊区大兴县王八岭乡赵庄生产队的老赵,人家那普通话说得一个千转百合,但你让他考中国的高考语文试试?你让他写文明轴心的文章试试?或者你不要为难他让他写什么了,你让他谈谈乌克兰局势试试?他谈不出来的,如果他搞不清北约东扩搞不清斯拉夫人种搞不清基辅公国和克里米亚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又能谈到什么深刻的东西呢。
所以,会说,和能说,也是两回事。没有足够的单词量做支撑,没有一定的背景,说白了,你没有一点文化,什么话题,你恐怕也谈不出了子丑寅卯来。
很多人背单词,很讲究计划,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的。你说一天记10个单词难不难,大家一定觉得不难,但我这么多年,没有遇见一个人可以做到这点。给你们算笔账哈,一天是10个单词,那一年就是3600个了,我们这代人从初一开始学英文,到大学毕业,整整10年,那应该就是36000个词汇量了。但不幸的是,你要从大学毕业生中找几个词汇量达到36000的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考4级英文时候,国家规定的词汇量好像就是5000左右的。
很多人大约都定过这样的循序渐进背单词的计划,并且在执行最初的几天里都是每天超额完成任务的。那些最初的日子,热血沸腾双拳紧握,觉得人生就如诺基亚手机,一切尽在掌握。但不出一个月,该干嘛还是去干嘛了。
我的经验是,与其循序渐进背单词,不如集中时间集中火力猛攻单词。
如何突击猛攻。我上大一的时候,给自己规定,每天背500个英文单词。我知道,你会鼻酸,你会流泪,你会讶异(我知道你想起杨宗纬的洋葱了),但我说的是事实。
我每个月的1号到6号,就是每天规定自己500个单词,6天时间就是3000个单词,当然我承认,这3000个单词我不是每个都很记得很牢,但我混了个眼熟。然后这个月剩下的20多天,我就是看同一等级的英文阅读,在里面不停地碰这3000个单词,以及以前积攒的每一个时间段的3000个单词。剩下的20多天,我遇到生词我不会再记在单词本上,就是不断地熟悉那3000个单词,循环循环再循环。在这一轮一轮的循环中,在一篇一篇的阅读文章中,这3000个生词在不停地敲打我的记忆神经,勾起我记忆它们时的种种味道。
大家一定好奇,你怎么能保证你那3000个生词在阅读中就能碰到?我的经验是,看同一类别的英文读物。比如,我大学时候系统看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和文学方面的东西,而且是集中时间看集中火力攻,所以,单词的重复概率非常大。
所以,你短时间内记的单词越多,你在阅读中碰到的可能性就越大。你慢腾腾地老牛拉破车,一天背10个,就期望明天阅读中碰到它们中的一个,这个概率你想有多低啊。
大家应该知道,一个单词,你今天背了,你过几天在另外一本书里发现了,基本上这个单词就忘不掉了。就是说,不要强行总是背单词,要在不同的书和不同的语境里去碰单词。碰单词不仅仅是为了记牢一个单词,更重要的是,对这个单词的语境的使用慢慢熟悉起来了。
我们学了这么多年英文,为什么写出来的英文中式英文痕迹很重,就是因为缺少对单词在不同语境中的使用。英文学习到一定层次,就会发现,中文英文的对应关系很多时候是无效的。小时候学英文,apple就是苹果,orange就是橘子,但到了英文学习的高级程度,你会发现,很多(不是所有)英文单词无法用一个确切的中文去对应,但我们的英汉词典就是对应了。但英汉词典还是给了你例句,但很少有人去琢磨例句从而对这个单词的内涵更加清楚,就是找个对应的中文,就算是学会这个单词了。
这种勉强的对应关系,甚至可以说基本上不存在的对应关系(特别是动词和形容词),是造成我们的英文写作大量充斥中式英文的一个本质原因。
我看过一些在美国大学当教授的中国人写的推荐信,还是有很多中文痕迹,更别说我们的学生了,你看他们写出来的作文,甚至都可以看出老家是广东还是广西的。
我前段时间在上海一所中学搞讲座,这个中学的学生很阳光,我在说到这个问题时候,就问同学们,你把“房间充满了阳光”这个翻译成英文,第一个同学果不其然就翻译成了the room is filled with sunshine.大家仔细想想这样讲对吗?sunshine是无形的,你用filled with肯定不妥,但为什么大家会想到filled with,就是因为中文是“充满”啊,你背filled with这个词时候就是和这个中文对应的,而你又从来没有好好琢磨filled with的使用语境,所以就是filled with了。更离谱的是有个学生更加严格按中文对应翻译成 the sunshine is filled with room。
我的眼前,立马出现了这么美好的阳光下,无数个房间在其中飞舞的动人场景。
这个房间充满阳光,如果你经常看语境,你的脑子里立马就会蹦出像permeate,steep,soak以及消防的sprinkle的词,这些用在这里都非常贴切啊,但你想不到,比如steep,你背这个单词时候的中文解释就是“浸泡”,所以说房间充满阳光这个意思时,你就不会想到steep,不会说the room is steeped in sunshine, 说“他陷入了沉思”,你也不会想到he is steeped in thoughts。你也不会用sprinkle这个词来表达阳光洒满房间的感觉,因为sprinkle你记它的时候就是洒水,或是想到消防。
知道语境,对一个单词的使用就会比较地道。美国读者文摘曾经出过一本同义词辨析字典,编得很好,但我不建议大家刻意去看,我还是主张在不同的语境下去反复碰一个单词,你碰得多了,区别自然就明白了。你非要去背同义词的区别,背不会,也记不得。
比如中文里,你说“美丽”和“漂亮”有什么区别,我看你未必说得清。但我说,哎哟,你今天的发型搞得真美丽,你听着总觉得我哪里不对劲,但我要说你今天的发型搞得真漂亮,你就会觉得很舒服。你说,美丽和漂亮的区别又在哪里了,你搞不清楚,但我们能搞清楚语境。说这里的风景很美丽很漂亮,大家都觉得没有问题。但我要到你家,说你家买的沙发很美丽,估计你会别扭的要死。
英文一样,你学到一定的级别,很多道理你讲不明白,你就知道是这么用的。这个,对绝大数人来讲,足够了。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你要让美国人教你SAT,教你英文语法,基本上也是在找死。他们知道其然,但不知道其所以然,你问他A 答案是对的,为什么B不对,他基本上就是给你回答因为awkward。
曾有一个老外问我,你们中文里“你把那本书拿给我”,这个“把”字有什么作用。我不是搞中文语法的,我讲不出来,我只能告诉他,反正这个“把”不能丢。比如,他问我一名战士和一个战士和一位战士,这个“名”“个”和“位”到底有什么区别。我说我讲不出来,但你讲他是一名好人,我就觉得不对。但我总结不出来具体的区别。
大家要问,这每天要背的500个单词从哪来啊。我告诉你,一定要从阅读中来。很多人背单词表,除非为了突击应付考试,否则这个办法很愚蠢。为什么,还是我说的那个问题,你没有了在语境中检验单词的机会。
我大一时候的每天500个单词的基本来源是time和一些其他的英文报刊。我高一时候看《China Daily》,对我的英文词汇量迅速扩充是非常有帮助的。大家觉得奇怪,China Daily不是中国的记者写的吗。是的,没错,但这些人的英文水平还是很棒的,确实有很多中式思维的东西,讲的又是中国的事情,所以,理解上要比看原版的简单很多。因为理解容易,你的重心才可以完全集中到记单词上面。如果纯粹为了扩充词汇量,是个不错的选择。特别是单词的重复频率很高,对记忆很有帮助,可以分不同的版面集中火力看,比如,看政治的,你就连续看上10天,保证政治方面的单词你就彻底记得了。
如果把china daily作为入门,美国的reader’s digest作为过渡,那么time可以作为你终身必备的学习武器了,当然像New Yorker之类的都可以作为参考。我是time的死忠粉,我的英文阅读特别是英文写作都曾深深受这个杂志的影响。这里面的记者,玩弄英文字眼的功夫很多时候让你拍案叫绝。
但英文水平没有到一定的功夫,你上来就看time,看不懂,或者说看不透,就容易有挫败感。大家不要认为,单词认识了,就可以看懂文章了。这是两回事。如果这么简单,有本好的英汉字典,大家都可以去翻译小说了。最少,time里有些东西,每一个单词都认识你也不一定能吃透原文,何况还有那么多生词拦路虎。
大家注意到了,我只是提到了这几个时事类的杂志,作为扩充词汇量的一个来源。但这个东西,代替不了文学作品的深度阅读。当然,现在中国有很多机构在引导孩子做深度文学作品的阅读,这是件很好的事情。我总觉得,如果你的英文阅读到了一定程度,SAT也好,托福也好,也就是个考试形式而已了。
大家要做经典阅读,但时事类的英文阅读同样重要。如果你不读时事类杂志,你的英文也可能会一定程度上被经典的东西带偏。莎士比亚的东西好不好,当然好,他的想象力是超越种族和国界的,但是你没有办法学,没有办法写作中用。《尤利西斯》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但你让一个中学生去读,他读不下去的,我看我们成年人就是看肖乾的中文版的都未必能读下去。我在我们大学的图书馆里,发现每一本的gone with the wind前面几页最多十几页都有学生留下阅读过的痕迹,但20页之后就一片空白了,为什么?词汇量你跟不上啊,另外一个原因,100年前的东西,讲的又是南北战争时期的事情,大家会有陌生感。
语言都是在变化的,但时事类的杂志是我们了解当代英文的最好的窗口之一。大家看看现在的人民日报和几十年前人民日报,就知道中文的变化有多大了。你们不要受一些外国人写的一些关于英文写作的书的影响,比如William Zinsser的一本讲英文写作的书,写的很好,但对新闻英语给予了猛烈的批评,但对我们普通的中文为背景的英文学习者来说,新闻英语是绝好的学习素材。
战争年代,你和大部队走散了,千辛万苦又找到了大部队,根据一些抗日神剧里的描写,你基本上都要热泪盈眶地伸出双手:同志,我可把你们找到了。但如今,你要在街头握着人家双手叫同志,八成会把人吓跑。这个,你们懂的。
语言就是这么强大,从生活中来,又渗透到我们的生活,无孔不入,并时刻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言行举止。语言的这种韧性和顽强,不明觉厉。
《西厢记》的崔莺莺,有情有义知书达理,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和张生的那些对诗,对得多么肝肠寸断情深义重。那个时候,能叫小姐的,都是大家闺秀。但据说,你现在在深圳餐厅叫人家服务员小姐,人家可能就不乐意了。为什么呢?时代的变迁导致语言的变化,小姐这个词已经和sex worker紧密相连了啊,从风情万种沦为一路风尘。所以,现在叫服务员都叫美女了,所以现在的美女也已经从一个褒义词变成了中性词了。帅哥这个词也一样,所以,当有好几次别人叫我帅哥时候,我都不由自主朝我周边看看。甚至像农民这个词,连词性都改变了,比如说你真农民啊。在这里,农民已经从名词变成了形容词了哈。
按照我的这个方法,你的英文单词量,一个月3000,一年就是36000了,是普通美国人的好几倍了,这绝对就是世界1%的水平了。困扰你的英文单词,终将成为你征服世界的利器。
每天500个,每一个月的前6天,每天500个,每个月剩下的时间通过阅读反复复习这500个生词,在阅读中反复遇见这500个单词,这个是核心方法。当然,如果有的学生学校功课紧张,也可以一天200个(低于200个就没有意思了)。你坚持一年试试看,从此,小明再也不怕背单词了。
当然,随着你的词汇量扩充,你到最后,很难通过阅读一天找出500个生词,甚至找出50个都很困难。我大一下学期就是面临这样的情况,但那个时候记单词已经无可救药的上瘾了,所以我每天就找点化学医学建筑学上的一些偏词怪词来记,当然这个大家不要模仿,说实话,那些单词早就遗忘了。
我在深圳时候,和同事们讲过一天记500个单词的事情,大家都觉得我吹牛。单位小王不服气,说我明天找500个生词,你要记住了我就请你吃饭并叫你声爷。他弯腰撅屁股找了一堆各式各样海洋古生物的名词,以及硫酸还原菌、大拇指骨节末端肥大症之类几乎一个单词能把26个英文字母都用一遍的巨长单词,很认真的抄下来交给了我(哎,你说你有劲折腾点啥不好呢)。我拿过来一看,我次奥,很多都认识的呀。但我假装都不认识,并且假装很痛苦地说:我试试吧。
这个打赌的事情,我们单位德高望重的陈工做公证。最后结果,小王请我吃饭了,但我没有让他叫爷,记得吃饭时候他不停地摇头:我日,我日。回头想来,这也许是我背那么多无聊单词的最大的一个收益了,我记得我一口气点了七八个菜,也算是和那些稀奇古怪的英文单词的最后告别。
一天500个单词,一定要抄在一个本子上。现在的孩子,遇到不认识的单词要么不查,要么查过后就拉倒了,根本不知道要把查过的生词集中起来,以后要定期查阅复习。从现在起,大家要把记单词当做一个银行,你每天要往这个银行里做点储蓄。
这个记录你单词的小本子,你每天晚上睡觉前要过一遍,早上爬起来第一件事情也要过一篇。特别是晚上临睡前过的那一遍,效果很好,我记得我大学时候,每晚10点还是11点熄灯,我就用个一块七毛钱买的钢笔式手电筒躲在被窝里复习单词,然后,无数个夜晚,我都在梦中梦见了单词,是真的梦见了,而且,梦里的英文意思和中文意思和现实中都是一样一样的。这样奇妙的体验,让我每次一想到梦想照进现实这句话,都激动不已。
当然,总会有一些单词无论如何都记不住。我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身体记忆法”。
别想太多了。就是把那些单词早上起来抄到你的手掌上,手心上,手背上,胳膊上,大腿上,小腿上,脚背上。特别是手掌手心重点部位,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皆可随身携带方便使用。一天下来,你没事时候就见缝插针地瞅瞅你的胳膊大腿,又记住了那些单词,又增加了对自己身体的了解。我那个时候就是这么干的,特别夏天,全身都写满单词,就像很有文化品位的纹身,晚上洗澡时候再一个单词一个单词褪去,临褪之前还又看了一遍。你说你这么干,单词还记不住,那只能说明你的大脑左边是水,而右边是面粉。
好多人问我,要不要记什么词根前缀之类的。我说这个东西基本上不太赞成你一开始就记这些,其实你一万个单词记下去,你的词根自然就明白了。很多讲词根的书,为了证明词根的有用性,一个词根下面搞出一长串单词,但很多就是没有什么用的单词,但你看了觉得很爽,以为自己一下子记得这么多单词了。
如果你的词汇量足够大,可以适当看点词根和构词法的书,算是对单词的系统检测。但完全依赖词根来扩充你的词汇量特别是你的积极词汇量(active vocabulary),无疑是本末倒置。
市面上还有一类很奇葩的书,真的很奇葩,就是几乎要把每一个单词拆开来帮学生们记住。这个方法害人不浅,但很多学生津津乐道(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之见,很多人也觉得词根学习和好)。比如,把business拆开几个部分,首先是bus,最后两个ss理解成两个小蛇,两个小蛇在bus上干什么呢?在谈生意,所以呢,同学们,business就是“生意”的意思咯。我呸。有这个时间,不就是个business吗,我一下子就记住了,我还要绕那么大的弯啊。何况,两个小蛇在bus上就是谈生意啊,不能谈恋爱啊。
那个什么hippo,就是海马的意思,可人家偏要拆开了,先是hi(你好),然后两个pp(屁股),然后o嘛,就是圆圆的,然后再教你个顺口溜“你好,圆圆的屁股是海马”。可问题是,猴子的屁股也是圆圆的啊,小强或是小翠的屁股也是圆圆的啊。
这是记单词非常愚蠢的办法,就是人为地给记单词多加点累赘,但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同学还觉得很有道理。
什么pregnant,记成“扑来个男的”,所以就是怀孕的意思。问题是,扑来个男的,我也可能记成强奸啊。什么ambulance,记成“俺不能死”,所以就是救护车了,但我要是记成速效救心丸呢。这些煞有其事的记单词方法啊,你们就当笑话听听好了,千万别当真。
(孩子们,如果你们能拿出一半的时间象我这么学英文,你还会怕什么托福SAT之类的小儿科呢)
关于记单词关于学英文,实在不是这篇小文章所能讲透彻的。我也希望今后有机会,能把我这些不登大雅之堂的的一些实用的学习方法介绍给各位。我今天首先给大家介绍的就是找个一天500单词英文学习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当然,具体操作起来也不是很困难。
这个一天500个单词学习英文的方法,概括起来就是集中火力强攻。这个方法,对我的英文学习大有裨益。我按照找个方法,大一快结束时候,在学校的外文阅览室里看外文期刊,对英文小说或是non-fiction之类的,基本上就看不到英文生词了。对一个习惯了每天要背单词的人来讲,这真的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因此,我大学二年级时候开始学习法语,但学习了不到一年,我可以流利看懂法文报刊,又觉得没有什么法语单词可背了。当然,法语后来几乎全忘记了。我有一次在拉斯维加斯看那个红磨坊show的时候,听不懂那么美丽的女人那么美丽的法文发音,我就悲哀地想起少年派漂流记的一句话:人生到头来就是不断放下,但唯一遗憾的是,我们都没有好好告别。
于是到了大三,我又开始自学德语,并且专门跑到上外(当时叫上海外国语学院)找了老师纠正发音,并且在上外德语系,有了一段美丽的邂逅,也因为这段美丽的邂逅,我更加相信一句话,这句话就是:书中自有颜如玉。
这些年来,我在英文书里和中文书里,遇见了许多美丽优雅的灵魂。她们如同游魂,很多个夜晚出现在我的房间里,为我秉灯夜烛,为我红袖添香,并和我深情对望。我因此对我的人生非常满足,因为我常常觉得,我的生活一直就像一个富裕的阿拉伯王子一样:左搂右抱,三妻四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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